一、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房东把房子卖了,租赁合同依然有效,不过,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
【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房屋租赁合同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四、房东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东在卖房子的时候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承租人,操作程序是不合理的,通知了承租人之后,承租人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房东可以将房子卖给其他人,但在卖房子时,要告知买家房子已经出租的事实。如果没有明确告知买家,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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