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人可以在本地派出所拉户籍证明吗?
不能,户籍证明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二、户籍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1、死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2、迁出常住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参军入伍。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4、被捕入狱。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三、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1、领取准迁证。即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
2、领取迁出证。即携带准迁证、户口本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3、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四、父母给新生儿上户需准备哪些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份);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综上所述,不管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开户籍证明,都只能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算在工作地有居住证,当地派出所也不可能直接给办理户籍证明。对于长期在外务工人员来讲,如果符合当地的落户政策,也可以考虑办理户口迁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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