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噪音扰民有赔偿吗?
开发商噪音扰民有赔偿。房地产在施工过程中,干扰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主张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噪音扰民可以要求报警吗
事实上,噪音扰民可以报警处理,这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有非常明确的体现。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当居民遭遇噪音扰民的情况时,完全可以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噪音扰民中的噪音,应该是指社会生活噪音,如邻居生活噪音;狗吠猫叫等动物噪音;商场活动、营销产生噪音;装修施工噪音等。因为倘若不是社会生活噪音,造成的噪音扰民,警方接报后不一定会出警,往往会问清情况后,告知环保局或城管局的电话,由受害者联系相关部门处理。如建筑施工噪音造成的扰民,是由环保局负责处理的。
当然了,对受害者而言,只要遭受噪音扰民的,都可以报警,向警方说明情况,要求出警处理。通常警方都会出警处理的,即使不出警,亦会告知该联系哪些部门进行处理。
开发商在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时候,应当要注意不能够干扰到旁边的居民正常的生活,若噪音过大按照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当中的规定,受害者完全是可以要求加害者对此进行赔偿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可以对这种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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