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样。根据安排,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行政类、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按本单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8%缴费。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个人、单位分别按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4%、8%缴费,全部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此外,各地实施意见对于改革范围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参保人员范围,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要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改革之后退休公务员养老金从大的层次上分为两块: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上述决定只规定了基本养老金的细节,基本养老金跟企业职工一样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统筹账户又叫做基础养老金,是由单位从工资总额中缴20%,这是个大的“资金池子”,个人账户是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职业年金作为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还要等待人社部、财政部再出管理办法,决定只是原则性规定,单位按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当然,已经退休的人员按这个办法没法算退休费了,所以老人还是按“老办法”财政全包;还没退休而且工作累计没满1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视同缴纳年限),全按照决定里的新办法来算养老金;还没退休但已经工作满年限的,按新办法显然就“亏”了,所以在基本养老金基础上会发给他们“过渡性养老金”,怎么发、谁来出钱,也要等人社部出规定,至于“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有没有关系,应该可以从人社部未来的规定里找到说明。
养老金“并轨”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相对于“新人”(办法实施后参加工作的)和“老人”(本办法实施前为编制内工作人员且已经退休的),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过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对此,各地实施办法均明确提出,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依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不过,对于过渡性养老金的具体计发等问题,一些地区尚未给出具体过渡办法,未来或将另行制定。
专家表示,“中人”退休后待遇将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职业年金和过渡性养老金四部分组成。并轨时职工的年龄越大,在其实际领到的退休金中,基本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小,过渡性养老金占到的比例就越大。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过渡期结束后,“中人”养老待遇会因人而异,但是差距不会太大。因为到时候不仅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有了一定的缴费积累,而且养老金还随着待遇调整机制会不断上调,再加上累积的职业年金,几项相加之后的养老金绝对额可能还会增加。
对于过渡期的时间究竟有多长的问题,多地在实施办发中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并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过渡期内,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办法计发待遇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养老金对于公务员是有一定好处的,涨工资,交社保,总的来说其实收入还是涨了,而且有了社保公务员终于有辞职的底气,以前公务员辞职是一分社保都没有的。对于社会,公务员工资本来就来自政府财政收入,交社保就是内部再流通一次而已,公务员交的社保成本和涨工资成本最终还是落在社会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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