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使用税如何结转入账?
土地使用税结转入账的方式是:企业采用预提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摊销方式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会计核算。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二、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相关法律规定中的规定标准来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三、申报土地使用税减免手续是怎样的?
1、申请人到各个办税服务厅,带上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并完整填写《涉税事项综合申请表》,然后提出申请并领取《受理回执》。
2、事先备齐所需的所有资料,等待主管税务机关收取所需资料还有调查审核。
3、之后就可以凭《受理回执》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到批复文件。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在华机构的用地也要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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