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承担土地使用税吗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一般由承租人承担。一般而言,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土地权属未定的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出租人已交纳土地使用税的,承租者不需要再次交纳;出租人未交纳土地使用税的,税务机关有权向承租人征收。
二、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哪些
(一)计税依据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二)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l.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四)税额计算
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实际使用土地的面积,按税法规定的单位税额交纳。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纳的方法。
缴纳土地使用税的是城镇土地,农村的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土地使用税缴纳的时间要根据税务局核实,税务局说什么时间缴纳就什么时间缴纳。不要超过税务局规定的时间,否则会按照天进行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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