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吗?
有,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的,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远,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获得土地使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70年;
(二)工业用地50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屋土地使用权权年限,一般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70年后,国家如果对该幅土地有其他用途,则将土地使用权收回,对地上建筑物的残值部门进行赔偿。如果国家不收回这幅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人应按当时的土地出让金标准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
二、房子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可以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1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不用再纠结70年产权还是40年产权,明确了公私财产的受保护权。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
住宅一般都是七十年,商铺都是五十年。之所以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一是为了确保土地管理的规范,二是要提醒大家要节约用地,假如是无限期的,大家可能就不那么珍惜土地资源了,这样也容易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商品的土地使用年限的确定也是根据社会的发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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