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妨害公务罪上诉辩护词如何书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妨害公务罪罪轻辩护词”。
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妨害公务罪罪轻辩护词基本内容应当从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影响量刑的情节等方面着手。着重论述犯罪是否构成以及如果应当得到最轻的处罚等等。
二、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多久?
1、不构成刑事犯罪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2、如果构成妨碍公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积极赔偿对方国家工作人员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授权我国的行政机关实施法定范围内的行政行为的,此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的行政相对人是需要及时的配合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如果是行政相对人不配合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的,此时是要被予以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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