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不同意股权还可以变更吗?
一、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法人不同意股权还可以变更吗?
1、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2、法人不同意变更股权可以根据具体情形采取以下方法:
(1)协商
如果法人不配合变更,首先当然可以尽量协商,否则,他办理的很多事情都不对公司负责,很容易给公司造成损失。所以先尽量协商,情绪化,通情达理,这样法人才愿意合作。
(2)强制变更
强制变更就是罢免现有法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般为执行董事或者经理。公司执行董事、经理由股东会或者股东会选举任命。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的,可以通过并召集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免去法定代表人职务需要有3个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批准。
拟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会决议,填写法人变更申请表,签署新法人,再将变更所需材料全部带到工商局聘任。
注: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已办理法定表决程序,现任法定代表人不配合变更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协助办理变更手续。
二、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如对国有资产拍卖、转让、企业兼并、出售等,都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等,都会引起公司股权的变更。若是变更导致需要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则需要限时、到指定地点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若股权变更是合法的,即使法人不同意变更,依旧可以办理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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