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别人办理了我的著作权登记怎么办?
本人的著作权被他人登记的,可以申请撤销登记,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况的,作品登记机关应撤销其登记:
1、登记后发现有违法情况;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的;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二、哪些作品不能办理著作权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三、著作权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四、侵犯著作权怎么确定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在我国,著作权登记是自愿的,他人已经依法创作出来的作品,没有办理登记并不代表著作权不受法律保护,事实上,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具有独创性,所以,拿着别人创作出来的作品去办理著作权登记,这样做已经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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