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对方要求我赔偿折旧费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要求赔偿折旧费的,原则上肇事者应该赔偿折旧费,对折旧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在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折旧费怎么算?
1、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
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一般是由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聘请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
2、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肇事一方除了负责为无责任方修理车辆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损坏修复后的折旧费。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般是多少?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总的来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对方要求支付哪些赔偿,双方都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理。关于交通事故的折旧费,通常情况下应该请有关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确定车辆被撞前以及被撞后具体造成了多少钱的财产损失,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折旧费的,不能索赔折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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