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15年能监外执行吗?
满足条件的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二、办理监外执行需要交罚金吗?
办理监外执行需要交罚金。罚金的多少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当地的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
监外执行的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罚金的缴纳,按照判决书的规定,与是否监外执行无关。
因此如果是被判刑15年,但是满足一定的条件,也可以申请监外执行。首先就要看罪犯是否是身上有严重的疾病,有些疾病必须要在外面进行就医,这种情况是可以向看守所申请监外执行的或者有一些罪犯是属于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像看守所提出申请之后并不一定就能够通过,具体还是要看情况。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