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形式有哪些?
1. 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的程序
1.向董事会提出申请;
2.通过股东会决议;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5.变更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等。
因此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要进行转让,从分类上看就包含了普通与特殊内外部以及全部与部分的转让。同时由于是转让自己的股份,那么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法或者是法定的方式来进行转让。如果股东想要把自己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有可能还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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