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袭警罪不成立会直接放人吗?
法院作出无罪宣判的,被告人无罪,应该立即释放当事人。
公安机关只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三十天。在这三十天内,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要放人。如果认为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就应当在三十天内提请检察院逮捕。检察院没有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的,就会放人。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继续侦查必要的,就给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二、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如何区分?
本罪可以说是妨害公务罪的特殊罪名。与妨害公务罪相比,袭警罪的行为对象和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行为对象必须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手段行为具有特殊性是指妨害公务的手段必须具有暴力性质,并对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从严处罚。
按照上述规定,对于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并非一律认定为本罪,而应当根据具体情形进行确定。
其一,对于以威胁的方法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的,应认定为妨害公务罪,威胁一般是指以告知对他人人身、财产等进行侵害或不利后果为手段,让人心理产生恐惧或者畏惧感。对于以威胁手段而非暴力妨害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适用《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其二,对于故意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认定为妨害公务罪。暴力、威胁之外的其他方法,主要表现为对于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中应该予以配合的而不予配合,如拒绝提供应提供的证据、查阅的资料等情形。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在我国的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处理进入到审判程序之后,此时是要在法律所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宣判的,如果是经过审理发现被告人无罪的,此时是需要及时的按照法定的程序释放被告人的,必要的时候需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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