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遗漏经济补偿怎么办?
可以增加仲裁请求,若正在劳动仲裁审理过程中,可在法庭辩论终结前增加请求,若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可在有效期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增加诉讼请求,否则只能重新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上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以后发现有些诉求忘了申请具体处理如下:
1、未超过举证期限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内增加仲裁请求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2、超过举证期限的,在此次仲裁中无法再增加和变更了,只能另行但就漏掉的部分请求单独申请仲裁;
3、将此次仲裁申请撤回,撤回后,再另行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包括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仲裁庭以及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生效时间分两种,部分裁决一经作出立即生效,其他裁决待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后生效。
二、申请劳动仲裁有哪些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现遗漏经济补偿,可以增加仲裁请求,申请劳动仲裁第一步是提出申请,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提供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其次是受理,仲裁庭收到申请书后,会在一个星期内作出决定;然后是开庭,会在开庭前5日,通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最后是裁决,根据双方的陈述,仲裁庭会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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