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有遗嘱复印纸算原件吗?
不算。1、遗嘱原件丢失,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遗嘱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分配遗产的依据,如果有其他证据佐证的,可以作为分配遗产的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八十七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二、自己写遗嘱怎样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实际中,自己写遗嘱要满足以下要求:
1、由遗嘱人亲笔撰写
即完全表达本人的意思,不是他人伪造、篡改的内容,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
为辩明遗嘱人书写遗嘱时是否有遗嘱能力,辨明遗嘱的真实性,以及便于出现多份遗嘱,判断哪个遗嘱是最后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那么写明具体的日期不可缺少的。
3、遗嘱人亲笔签名
经遗嘱人签名后,即表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否则,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另外,如果前后准备了多份遗嘱,确定最终的遗嘱后,可以去做公证。虽然遗嘱有效即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并且,公证遗嘱没有期限限制,如果没有其他新的公证遗嘱,该遗嘱会一直有效。所以,已经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去做公证。
三、复印件能否作为证据
1.不可以。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
2.在民事诉讼中提交原件,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遗嘱如果只有复印件没有原件是不能作为证据证明遗嘱的真实性的,需要有其他的证据佐证,遗嘱有效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由遗嘱人亲笔撰写,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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