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孕期员工是违法的吗?
辞退孕期员工不一定是违法的,存在以下情形的,单位可以合法辞退孕期职员:
1、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怀孕也不例外。
比如公司把无正当理由连续请假7天算作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明确记录在了员工守则里,怀孕的员工若违反了该规定,单位可以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2、试用期的员工
在试用期间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可随时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也不用进行赔偿。
如果女员工是在试用期怀孕,公司可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她。
3、员工有严重的失职行为
劳动者有严重失职行为或者营私舞弊的,且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规定对孕妇也是有约束力的。
4、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员工在签订合同时,未告知用人单位怀孕的事情,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因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的,劳动合同无效。
5、员工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
孕妇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这个劳动关系已经严重影响到本单位的工作任务,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可以辞退。
6、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旦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妇女出现了法律规定的上述六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的一方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也不用支付赔偿金。
注意:在实践中,用人单位要利用上述情形合法解雇三期员工时,应当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
二、怀孕女工被辞退了怎么办?
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还要支付工资。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合同时间应确定至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或双方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女职工工资至“三期”期满之日,并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女职工“三期”期满之日劳动合同已届满,则认定双方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通常情形下,单位不得将怀孕的职员辞退,且即使是在职员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也需要将合同期限顺延至孕期结束。当然,若是职员在怀孕期间,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是职员玩忽职守,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的损失,单位也可以合法辞退怀孕职员。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