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工伤待遇审核不服怎么办?
1、对工伤待遇审核不服,可以依法提出行政诉讼、或者是行政复议的请求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劳动者认定构成了工伤的,那么之后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具体包括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等等。而在造成不同伤害情况下,可以享受的待遇以及待遇级别也是会存在差异。至于作出的工伤赔偿数额,也是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计算,除了要考虑受伤职工的伤情外,同时还要结合具体治疗的花费、当地关于工伤赔偿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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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二、受工伤后可以获得哪些赔偿?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职员的伤情,若是依法被认定为工伤,那么无论后期是否被鉴定为伤残,都可以享有相应的工伤待遇。法定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生活护理费等的费用,受伤职员可以获得哪些赔偿,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才可以确定。若是认为自己享受的工伤待遇与法律规定不符,则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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