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伤害什么时候起诉?
故意伤害什么时候起诉,应当是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的情况来作出不同的判断的。
1、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自己收集证据,比如就诊病历,当时伤情的图片等。
2、有公安机关下属的鉴定部门进行伤情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及以上,符合了部分起诉的条件,由公安机关移送起诉。
3、如果伤情与对方的行为构成因果关系,并且对方是主观故意的,加上伤情鉴定结果就符合了故意伤害罪的基本要件。
4、可以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相关医疗,护理,营养,误工,精神损害赔偿等。如果构成残疾,有伤残鉴定结论(如果能证明原先视力正常,现在视力严重损害),还可以要求更多一些
如果构不成轻伤,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只是对方不承担刑事责任而已。
二、故意伤害罪起诉有诉讼时间限制吗
刑事案件,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的追诉期限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追诉期限为十年,不知伤情是轻伤还是重伤。如是轻伤,既可向公安机关控告,又可向法院提出自诉,自诉自己负举证责任,不如向公安机关控告,走公诉程序。如是重伤则向公安机关控告。赔偿问题待案件到法院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据: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如何来进行处理是很多人比较困惑的,实际上如果说确实有时人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那么首先是需要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如果确实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法律后果的话,完全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到公安机关来进行报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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