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除了复制权著作权还包括哪些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六)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七)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八)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九)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一)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二)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三)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四)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五)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六)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作品满足哪些条件才享有著作权?
1、独创性
独创性也可以叫做原创性,是指作品是由作者独立创作的,是作者独立思考和劳动的产物,即在选择和安排文字、情节、音符、颜色、画面、造型等方面是作者独立而成的作品。
不具备独创性,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著作权法只要求作品是“独创”的,而是否“首创”的则在所不问。
2、合法性
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
合法性不仅要求作品内容本身没有反动、淫秽等内容,而且不能有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如果“作品”完全是侵犯他人著作权而“创作”的,不仅不能享有著作权,而且应当承担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如果作品中部分内容侵犯他人著作权,而整个作
品具有独创性,可以就这些没有侵权且具有独创性的内容享有著作权。
3、可复制性
复制形式包括印刷、绘画、摄影、录制等。口头作品也在受保护范围内。
综上所述,作者在拥有著作权的同时等于同时拥有以上权利,而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除了法律强制许可的情形,其他情况下想要使用他人的作品,都应该经过权利人的同意。在我国,个人作品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限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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