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某地周先生租用别人1400余平商铺,办老年公寓,经营3年后遭遇拆迁,租赁合同还在时效内,周先生认为应该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但房东打算全部拿走,不给他了。他面临巨大损失。
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能获得补偿吗?拆迁补偿是归房东所有还是承租人?下面爱土拆迁律师团借这个案例为大家具体分析个中法律关系。
商铺经营三年后,1400余平老年公寓面临拆迁,房东全拿走拆迁补偿,合理吗?
整个事件是这样的,周先生于2015年7月份租赁房东的商铺,面积1400多平,经营老年人公寓,和房东签订了5年合同。合同中房东明确要求,经营两年以内如果商铺被征收,周先生将面临零补偿,所有补偿费都归于房东,其中包括对承租人应有的补偿,如店铺的装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搬迁费,都属房东所有。周先生面临房东的无理要求,自己也确实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法律意识淡薄,就签订了协议。
正式开始接手这个店铺后,自己每天精心设计,投入不少心血,2个月时间,花费将近40多万对商铺进行了整体装修,也办理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就这样3年过去了,现在突然收到政府通知,将对整个片区商铺进行征收拆除,自己店铺也刚好在内。
没过多久就有评估人员来到店铺进行评估,针对装修补偿和停业损失核算,最后补偿结果有50多万,针对这个补偿结果周先生还是挺满意的,自己盘算着,房东合同约定的2年内拆迁自己零补偿,现在经营时间已超过2年,那这笔补偿费用肯定也是自己应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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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投入40余万装修成本,能否主张补偿?
但往往很多时候事与愿违,房东在不久后签订了补偿协议,也拿到了征收方对于商铺评估后的合理补偿款,接下来房东开始对周先生态度强硬,并要求周先生在一个月内就卷铺盖走人,但对于周先生应有的补偿款确只字不提。
面临这个结果,周先生不知所措,找房东理论,房东表示,商铺是他的,当初合同约定了租赁方零补偿。
周先生也拿出当初签订的合同,合同上明确说明经营2年内拆迁零补偿,那现在自己已经经营超出2年了,属于承租人应有的补偿是该我所得。两人僵持不下,最后房东直接挂断电话,不论周先生怎么联系房东,房东都不接电话。
出于无奈,周先生准备走法律途径维权。他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如何来争取自己应有的合理补偿。
承租商铺经营拆迁时对于承租人没有补偿吗?周先生投入的40万装修成本拿不回来了?当然不是的。
法律规定:商铺拆迁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商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如何分配,主要看合同约定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商铺拆迁除了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还有装修装饰的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而商铺拆迁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最终归属谁,还需要从商铺的合同约定来看。
上诉案例中,房东已和承租人明确约定,经营两年以内发生的拆迁补偿款归房东所有,而事实上该商铺经营已超过两年,那么拆迁补偿中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应当归承租人即商户所有。
本文中,房东想要独吞拆迁补偿是不合法也不合理的,当事人完全可以通过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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