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怎样认定遗嘱有效期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法院认定遗嘱有效:
1.立遗嘱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二、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个遗嘱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遗嘱应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为完全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人才具有订立遗嘱的能力。
2、遗嘱的内容必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骗而订立的违反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思的遗嘱,则是无效的。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遗嘱人在所订立的遗嘱中,不能把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某些不能继承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共有人应得的财产等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自己的财产指定他人继承;遗嘱应当给胎儿留下必要的继承份额;不能取消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遗嘱的内容违反了上述规定,则违反的部分无效。
4、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要想遗嘱生效,那么在遗嘱形式上就需要按照规定作出选择,当然此时也是建立在实际情况上。比如在一些危急关头,就允许遗嘱人订立口头遗嘱,但同时需要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行。而之后危机情况解除之后,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形式订立遗嘱之后,之前订立的口头遗嘱就会无效。
遗嘱内容合法,形式没有太大瑕疵,就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遗嘱要想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必须有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立遗嘱人需要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不能违背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遗嘱必须具有法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