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假释的三种犯罪情况是什么?
不适用于假释的罪犯是累犯,因为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不能假释,被判处死缓的罪犯,随后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以后也不能假释,适用于假释的罪犯,也必须是有悔罪表现,实际服刑时间要满足法定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八条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
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二、假释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1、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对判处其他刑罚的罪犯不适。
被判拘役的犯罪人,其监禁期最长也只有6个月,如果再加上被羁押的时间折抵,罪犯被实际实行的监禁时间更短,适用假释没有意义。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只有在被减为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后才能适用假释。被判处非监禁刑的罪犯,其自由没有被剥夺,不存在假释问题。
2、假释只能在刑罚执行一定时间之后才能对罪犯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13年以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执行原判刑罚的1/2以上,如果确有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才能适用假释。但是,如果出现特殊情节,也可以不受这些限制。所谓殊情节,一般是指罪犯有特殊立功表现。
“立功表现”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举、揭发监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受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3、适用假释的对象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才能适用假释。
并不是所有的罪犯都有可能会被提前释放,也并不是对于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罪犯就都得申请假释,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只要构成犯罪,都得等服刑完毕以后才能释放出来。
我国的假释其实就是取保候审,此时需要注意的是,针对不同的主刑,法律规定的假释考验期限不同。其中被判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但如果是被判无期徒刑的话,则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