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驳回后转行政诉讼可以吗
驳回起诉后可以再起诉,但要提起行政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才能提起行政起诉。
2、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
3、对一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不服复议决定才能起诉。
二、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的限制;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
6、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民在提起诉讼时如果被驳回,那么也是可以再收集证据提起诉讼,但要确定法院是否受理就要看与法律的条款是否相符合,只有确定自己的权益受到行政行为的侵害,才能向法院依法的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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