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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6-10 07:44:07
The Beginning
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的概念外延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往往是被告,被告享有管辖权异议之主体地位在法理上和实务中已得到一致肯定,分歧在于原告、参加诉讼的共同原告和第三人是否享有管辖异议权。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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