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解决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限定,从2009年12月16起,违规使用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钱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钱,情节严重的应以违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套现钱额达100万元以上即构成犯罪,可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资本100万元以上逾期没还的,或者导致金融组织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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