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客观特征集中表现为行为人将血液视为“商品”而组织他人加以出卖。“非法”是指违反我国献血法规定的无偿献血制度。无偿献血是一种纯属无私奉献的献血。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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