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标题。单列一行在正中写“申请书”或“指定监护人申请书”。(二)申请人、被申请人等基本情况。如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申请人如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申请人写单位名称、地址。提行写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及职务。被申请人即被监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住址等。
(三)申请事项。申请人民法院确定某某作为被申请人的监护人。
(四)事实和理由。这一部分是申请书的正文和核心部分,是请求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重要根据。事实部分,主要是写明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两者的经济、家庭、身体情况等。理由部分,就是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监护人能够履行监护职责的理由,同时援引相关的法律及政策规定。
(五)诉状所递交的人民法院名称。可以这样写:“为此,特向你院提起申请,请依法裁判!此致某某人民法院”。
(六)申请人人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申请书的年月日。
(七)附项。应依次写明本申请书副本的份数;书证、物证的名称、件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有相关的模板,当事人可以参照模板根据实际情况书写。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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