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新交规限定B2行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减分的,免年审。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第六十条机动车行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2、机动车行驶人按照本限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行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拥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行驶证的行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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