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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的时间)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9-18 01:21:06
The Beginning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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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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