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公证遗嘱后又补充遗嘱以后者为主,因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明确的规定,在当事人另外遗嘱之后,觉得这个遗嘱的内容不符合自己的期许,那么是可以再一次的进行遗嘱方面的更改的,即使是前面已经进行了公证,那么后面是以最后以主为准。Empire CMS,phome.net |
2、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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