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传统法制观念认为,婚生子女应具备如下条件:(1)该子女须为由婚姻关系之父母所生;
(2)该子女必须是其生母之夫受胎而出生,这就排除了由夫之外的男子受胎所生的子女;
拥有帝国一切,皆有可能。欢迎访问phome.net
(3)该子女须为其生父之妻所生,这就排除了夫与妻之外女子受胎所生之子女;
(4)该子女须为生父母婚姻关系确立之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之子女,这就排除了婚前受胎、婚姻关系中出生的子女,以及婚姻关系解除后受胎而出生的子女。
THE END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