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它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托人将保管物交付于保管人的行为。
2、保管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
3、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的主要义务是保管寄存人交付其保管的物品,它的这一特征使其与借用、租赁、承揽、运输等合同区分开来。
4、保管合同移转标的物的占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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