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业主不可以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对其住房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住房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改变住宅用途应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同时需要依法进行申报,经批准进行登记。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九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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