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百科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
更新时间:2023-11-05 14:10:37
The Beginning
一般不能,女职工怀孕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只要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补偿标准是: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3、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THE END
TAG:
猜你喜欢
甘肃要怎么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甘肃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2023-12-27
江西拘役、拘留都有啥差异 江西 拘留
2023-12-27
高利转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有怎样的刑事判罚
2023-12-27
2022抢夺罪与抢劫罪怎么区别 抢劫罪一罪和一般的抢劫罪
2023-12-27
内蒙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键差异是啥
2023-12-27
相关文章
用人单位可以减发工资的情形是有哪些
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办(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是否要移交劳动局 档案里解除劳动协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有人知道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是什么
公司对劳动者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劳动者对公司造成损失
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哪些违约行为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是怎样的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经济补偿金
口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