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企业与另一家公司、企业与其它经济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构成关联企业: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
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控或所拥有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
3.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借贷资金占企业自有资金50%或以上的,或企业借贷资金总额10%或以上是由另一企业担保的。
4.企业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一半以上或有一名常务董事是由另一企业所委派的。
5.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企业提供的特许权利才能正常进行的。
6.企业生产经营购进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是由另一企业所供应并控制的。
7.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商品的销售是由另一企业所控制的。
8.对企业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际控制、或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它关系,包括家族、亲属关系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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