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科
>
法律百科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条件有哪些呢)
来源:
更新时间:2023-03-24 00:19:12
The Beginning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THE END
TAG:
猜你喜欢
甘肃要怎么区分抢夺罪和抢劫罪(甘肃省抢夺罪立案标准)
2023-12-27
江西拘役、拘留都有啥差异 江西 拘留
2023-12-27
高利转贷行为涉嫌犯罪的有怎样的刑事判罚
2023-12-27
2022抢夺罪与抢劫罪怎么区别 抢劫罪一罪和一般的抢劫罪
2023-12-27
内蒙古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关键差异是啥
2023-12-27
相关文章
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 村集体土地承包年限是多少年
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法定量刑幅度是多少
我国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件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拆迁时土地证上的面积算吗(拆迁中有土地证的怎么算)
农村土地荒废村干部要承担什么责任 农村荒废土地法律
农民的地被征收之后该怎么生活(农民土地被征收怎么办)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是多少钱一亩 2022年征地补偿价格
两高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犯罪解释主要内容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素具体是什么
商业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 商业征收土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