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如果该集体经济组织在二轮土地承包工作中按照国家政策进行延包,即土地承包方案符合政策规定,土地承包的原则和程序按照规定进行,没有违背《民法典》等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作为国家的干部的户主代表其家庭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应当视为有效。因为他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承包该集体经济组织以家庭承包方式发包的土地,不享有家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便于管理土地承包合同和保护农户土地承包权益,建议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该农户应经家庭成员协商后,变更承包合同的签约人。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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