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2)为私利,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3)弄虚作假,把自己的亲朋好友招收为公务员、学生;
(4)其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入公务员、学生。
在招收公务员、学生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般都是以牟利为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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