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1、债权人能拒绝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2、如果其债务人履行部分债务或者提前履行部分债务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的,债权人有权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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