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隆会员消费积分怎么累积?
1.现场消费:
成功申请会员卡后,会员在长隆度假区内装有收银POS机终端的指定消费点以个人散客直销价消费的(具体消费点以长隆系统设置为准),每次消费结账前需主动出示会员卡(含会员正式IC卡、电子会员卡或工银长隆联名信用卡),产品使用并核销后的24-48小时方可累计积分;过后不作补录;部分特惠价格的产品可能不纳入积分,具体请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现场工作人员有权要求持卡人出示有效证件以核实是否本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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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员所出示的电子会员卡,需为本人会员中心登录状态下的电子会员卡二维码,该二维码每分钟自动刷新,截图、拍照无效。
2.线上消费:
在长隆官网www.chimelong.com、官微“长隆旅游”、官微“长隆旅游”、“长隆旅游”APP、“长隆旅游”微信小程序线上渠道消费(订购门票、餐饮、住房、商品或其他长隆产品),需通过“会员登录”购买才可享受积分(会员登录的手机号需与会员系统中原注册时留存的手机号一致情况下,且产品核销后的24-48小时方可累计积分);消费支付过后再办卡或绑定会员卡,则不享有长隆积分。
3.住房领域:
1)会员通过酒店现场柜台、或电联400-883-0083,预订时报会员卡号/输入会员卡号验证基本资料,入住时再出示会员卡和相关证件结付(且其中有1间必须为本人住房),退房后的24-48小时获得相应积分(预订住房未入住的不作积分);积分到账时间以系统到账记录为准,过后不作补录;
2)会员自行通过线上直销渠道(含长隆官网、微信小程序、长隆APP)“会员预订”入口,输入会员卡号验证基本资料后的预订,退房后的24-48小时获得相应积分(延迟入住情形,积分将在退房后的48-72小时到账);积分到账时间以系统到账记录为准,过后不作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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