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体育中心游泳馆、综合馆(室内冰场)恢复营业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在确保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秉承“一切以安全为主”的开放原则,将于4月24日起恢复场馆(游泳馆、综合体育馆)对外开放。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健康与安全,请您遵守场馆各项措施,共同营造安全、卫生、文明、有序的游泳健身环境。
近日,呼和浩特体育中心为全面开放做足准备,并加强日常防护。
1.室内场馆恢复开放之前,根据需求购置配备不少于一周的消毒液、口罩及体温探测仪等疫情防控物资。
2.场馆每日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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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洗手间保持清洁和干爽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
4.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部位或区域加强清洗和消毒。
入场须知
一、请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相关工作,在排队入馆时请您务必:
1、全程佩戴口罩,办理业务时需保持一米间隔。
2、配合体温检测(≥37.3℃禁止入内)。
3、现场扫描青城码,呈现绿码。
4、查验青城码页面下方“通行大数据行程卡”(14天内途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行程码带*号,出示四次核酸结果阴性证明,出示有效证件重点登记后方可入馆。14天内有呼和浩特市辖区外行程人员出示三次核酸结果阴性证明,有效证件重点登记后方可入馆)。
5、查验青城码页面下方“新冠疫苗接种电子凭证”(一次疫苗未接种者禁止入场)。
二、为加强疫情防控、便于管理、减少聚集,我中心游泳跳水馆、综合体育馆实施限流,游泳馆、冰场的同时在场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上限的50%。
三、14天内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谢绝进入场馆。
四、如在健身过程中发现自己或他人高烧、咳嗽不止等疑似症状、应通知工作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告卫生防疫相关部门。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