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中秋国庆消费券活动信息如下:
一、活动规则
1、本次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7日-2021年10月31日;
2、每天10点发放消费券,数量有限,先领先得,先核先得,领完即止,核完即止;商超、餐饮、药店、加油站消费券和节能家电消费券领取后当日有效,汽车消费券领取后两日有效,失效的消费券额由平台再次投放;
3、消费券设置为三大类型:
(1)商超、餐饮、药店、加油站版块统一设置通用消费券:配置三个档次消费券,满50减10元,满100减25元,满200减50元;
(2)节能家电消费券:配置三个档次消费券,满1000减100元,满3000减150元,满5000减300元;
(3)汽车消费券:配置三个档次消费券,5万元以下(含5万)核减500元;5-10万元以下(5万以上含10万)核减1000元;10万元以上核减1200元。消费者凭购车发票与购车消费券核减; 每个龙城市民云账号每天每类版块消费券仅可领取一张,消费者可在参与活动商家实体门店消费时进行现场核销;
4、消费者在参与本次活动的指定商家(企业)消费一定金额后,出示未使用过的电子消费券可按券面金额抵扣,单次消费满额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商家负责对消费券的有效性进行核对,不可叠加抵扣,不可降档或提档抵扣;
5、本次活动消费券可与企业商家优惠活动叠加使用。消费券不可用于购买预付卡类商品中,不可用于预付卡充值,否则取消消费者和商家参与活动资格;
6、本次消费券仅限于在参与本活动商家使用(详情请查看活动页面-可用商家)
二、领券流程
1、领券入口:龙城市民云(扫码后下载)
2、领券步骤:在“龙城市民云”APP消费券活动专区,点击进入“龙城市民云”APP消费券发放活动页面申领消费券。
三、使用消费券
领取完消费券后,领券界面中点击右上角“我的券”,即鱼可用商家进行消费并出示二维码进行核销即可用消费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