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荔浦市2022年征兵公告
一、2022年征兵对象及时间安排
男青年:以本科、大专(含高职高专)、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生为主体,重点做好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征集工作,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尤其是理工科类大学毕业生入伍。
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时间安排“”男兵应征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开通男兵应征报名窗口,之后全年均可报名,上下半年报名截止时间分别为2月10日18时、8月10日18时;
女兵应征报名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10日18时,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8月10日18时。
二、应征青年入伍的基本条件及征集办法
年龄条件:男青年:2022年年满18-22周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大学应届毕业生(含在校生、新生)为18-22周岁。
身体条件:身高:男青年为160厘米及以上,女青年为158厘米及以上。视力:陆勤人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体重: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身体其他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现取得当地居住证三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三、男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兵役登记及报名:
①报名日期范围内,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 ,参加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完成报名后,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存根》,大学生同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学费补偿代偿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提交到应征地的乡镇(街道、高校)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
②对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及报名有困难的青年,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报名,现场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网上报名。外出务工青年可由亲友代报名(同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当地武装部的通知及时返回参加体检、政治考核。高校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详见本资料《高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参加体检:按照乡镇(街道)武装部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到乡镇(街道)征兵体检站参加初检(已在学校报名参军的桂林各高校大学生可在放假离校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预先定兵)。根据兵役机关的通知,初检合格人员到县(区)征兵体检站参加总检。
接受政治考核:经过体检且合格的对象,要接受征兵机构的政治考核。应征公民应如实提供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有关情况。
办理入伍手续: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被批准入伍的青年由县级兵役机关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青年接到入伍通知书后,要按规定转党(团)关系、调取大学(高中)毕业生档案交兵役机关一并装入新兵档案,新兵按兵役机关安排分批补入部队。
四、女青年应征入伍基本程序
参加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
报名日期范围内,女青年应征须登录“全国征兵网”参加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f-bzb.gov.cn),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平台审核。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择优确定初选预征对象。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自行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已放假离校的学生可直接交县(区)武装部先审核)。高校新生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详见本资料《高校新生入伍保留入学资格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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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治初审和体格初检:体检工作由桂林市征兵办组织实施。女青年参加初检初审时,要持《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在校大学生可带学生证)、户口本(在校大学生可不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参加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
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市征兵办从“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应征女青年送检对象花名册》,并通知送检对象参加体格检查。综合素质考评将结合体检工作同步进行。考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主要测试50米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考评,现场公布考评分数。
接受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由县(区)征兵办组织实施。参加政治考核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同时向市征兵办提交《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审定新兵对学历、年龄、体检、政治考核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分批起运补入部队。
五、征兵相关政策变化
1.“二次入伍”更具吸引力。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二条明确:“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具体标准由兵役机关根据上级文件负责解读。
⒉.新兵交接方式有新变化。以前,新兵都是由部队派人到人武部接兵或领兵。从明年开始,新兵交接采取“接兵”、“送兵”、“自行报到”相结合的模式。
3.待遇保障更加完善。国家建立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公民入伍时保留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义务兵服现役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以提前选改为军士。军士和军官退出现役时,可以“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安置方式。
六、参军相关优待政策
义务兵经济补助补偿义务兵服役两年,最多可享受8项经济补助补偿。其中,高中、初中生最高约9.42万元(享受1一4项),大专毕业生最高约14.02万元(享受1一8项),本科毕业生最高约15.22万元(享受1―8项),且逐年增长。
上述金额由县(区)政府和部队发放,不计部分高校发放、进藏(疆)兵和立功增发部分,以及部队其他发放补助,士官另行计算。具体8项补助补偿项目如下:
1.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庭由县(区)政府发放优待金。以荔浦市为例,往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约1.7万元,两年共约3.4万元。
2部队津贴。义务兵两年间,第一年列兵全年津贴12000元,第二年上等兵全年津贴13200元,两年合计约2.52万元(由部队逐月发放给本人)。
3.退役金和退伍补助费。义务兵退役时,部队发放自主就业士兵一次性退役金4500元/年,退伍补助费2000元/年,两年共1.3万元(由部队发给本人)。外加发放1个月津贴、医保等1690元(退伍时部队发给本人),转移支付养老保险16520元(由部队转到安置地地方社保个人账户),总计约3.1万元。
4.自主就业经济补助。广西全区实行城乡统一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政策,义务兵按照4500元/年标准发放,两年共计9000元(退伍时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发给本人)。
5.大学毕业生学费资助。本专科毕业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如:3年制大专毕业生最多可获学费补偿款2.4万元,4年制本科毕业生最多可获学费补偿款3.2万元,入伍后3个月后由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发放给本人(银行卡)。
6.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桂林市政府从2021年下半年开始,给全市各县(区)批准入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发放12000元/人、专科生发放8000元/人一次性鼓励金(新兵补入部队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本人)。除享受桂林市给予一次性鼓励金外,荔浦市再给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发放6000元、大专毕业生每人发放4000元,含学信网认证的函授和成人高考大学毕业生)的一次性鼓励金,新兵补入部队后由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发给本人。
7.大学生毕业生参加征兵体检补助。桂林市各县(区)从2016年1月起,给应征参加体检的大学毕业生发放体检补助,按每人2天计算,每天不低于100元(在完成县((区)总检后由县(区)民政部门发给本人,高中(中职)毕业生在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后补发)。
8.荔浦市全额报销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含学信网认证的函授和成人高考大学毕业生)近视矫正(约5000元/每只眼睛)、静脉曲张(约3000元)、腋臭(约1000元)等手术治疗费用。所花费的治疗费用,待青年正式批准入伍后(3个月后),由市卫生健康部门给予核报。
士兵报考军队院校转干:
参军的高中毕业生现役满1年后(截止当年6月30日),且高中生士兵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以报考军校,经考核被录取,完成军校大专或本科学历教育后,转为军官。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自愿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可享受:
①国家学费资助;
②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
③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其中,国家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学生按每学年最高8000元、研究生按每学年最高12000元标准执行,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优惠政策: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役的,由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①退役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现行标准4500元/年);
②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可免费参加县级以上民政安置部门组织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③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自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用人单位招录或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⑤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应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公务员招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入工龄。
退役士兵政府安排工作政策: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士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①士官服役满12年的;
②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③因战致残被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④是烈士子女的。
七、大学毕业生参军优待政策
大学生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1.本科毕业生士兵可在部队提干。三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经部队考核合格的,可直接提拔为军官。
2.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3.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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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扫码进入全国征兵网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6.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7.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8.高职(专科)升学。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9.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0.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直接获得学分。
11.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12.桂林市定向招录。桂林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招录计划用于定向招录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考比例不低于全市乡镇(街道)武装部考试录用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计划的60%、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的20%、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岗位计划的10%;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职工时应拿出不低于5%的工作岗位,择优招录退役
13.桂林市对大学生毕业生参军给予经济补助。
①报销路费。大学生返乡、返校并在桂林市内县(区)报名应征,按义务兵等级标准实时报销往返路费;同时给予体检期间生活补贴,按2天计算,每人每天发放标准不低于100元。
②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对在荔浦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桂林市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者每人12000元,专科生每人8000元。荔浦市在桂林市发放基础上再发放一次性鼓励金,其中本科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每人6000元,大专毕业生每人4000元。此外,对取得高级技工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的中职毕业生参军入伍的,按照大专毕业生标准享受一次性鼓励金4000元。
八、在编在岗优待政策
(一)公务员入伍。在荔浦市工作的公务员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公务员身份及编制,服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义务兵”“优秀士官”、荣立“三等功”的,退伍后满足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条件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作为基层武装部部长人选重点进行培养。在享受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鼓励金7万元(约为当年本人在原单位工资的2倍),增发的一次性鼓励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批准入伍一年后发放给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
(二)事业单位人员入伍。在荔浦市事业单位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保留其身份及编制,服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和基层工作经历,退伍后工作调动不受基层工作年限限制,优先安排到市城区相关单位任职,符合条件优先推荐提拔为八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在享受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鼓励金6万元(约为当年本人在原单位工资的2倍),增发的一次性鼓励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批准入伍一年后发放给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单位,每选送1名,政府将安排2名相应岗位人员。
(三)教育系统人员入伍。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生入伍,保留其教师身份,不受合同期5年内不得调动限制,退伍后优先安排到城区工作;在享受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鼓励金7万元(约为当年本人在原单位工资的2倍),增发的一次性鼓励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批准入伍一年后发放给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
(四)公安系统人员入伍。具有大学毕业文凭的辅警入伍,服役时间计入本人工龄,退役后继续在本系统从事辅警工作的,在原辅警层级上晋升2级辅警层级,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直接晋升3级辅警层级。在享受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鼓励金5万元(约为当年本人在原单位工资的2倍),增发的一次性鼓励金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批准入伍一年后发放给本人,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
(五)外地大学毕业生入伍。在荔浦市各企业工作或者个人意愿从荔浦市应征入伍的外地大学毕业生,将优先为其在荔浦市办理落户,享受与荔浦籍大学毕业生同等的优待政策,企业每选送1名外地大学毕业生入伍,市人民政府奖励企业5000元征集工作经费。奖励经费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批准入伍一年后发放给相应企业,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
(六)高级技工毕业生入伍。取得高级技工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和取得高级技工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的中职毕业生,体检、政考合格且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取得高级技工证书或技师资格证书中职毕业生按照大专毕业生标准享受一次性鼓励金(4000元),所需经费由市财政部门解决。
九、廉洁征兵监督内容
为提高征兵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公平性,欢迎广大青年、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征兵、接兵工作人员下列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并反映存在的问题。如情况属实,将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桂林市征兵办举报电话:0773-2834344)(荔浦市征兵办举报电话:0773-6989386)
1.是否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应征青年或家长钱物。
2.应征青年从报名到批准入伍过程,不需要向任何机构或个人缴纳与征兵、接兵工作有关的费用,重点监督是否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收取报名、体检、政治考核、交通、被装、箱包、伙食、订报、《入伍通知书》领取费等费用。
3.报名、初审、初检、体检、政治考核等过程,是否存在放宽条件、降低标准、组织混乱及其他舞弊行为。
4.应征青年体检、政治考核结果和定兵名单是否张榜公布。
5.是否向应征青年或家长提出安排食宿、购买物品(保险)、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6.征接兵人员家访时是否有空头许诺,提出不合理要求等行为,征接兵人员是否曾在自己住所约见应征青年或家长。
7.是否存在高学历青年未批准入伍,就违规批准低学历青年入伍。重点监督在大学生未全部批准入伍前,是否存在违规批准高中生、初中生入伍。
8.是否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十、征兵办联系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征青年有任何需要咨询的事项请联系相应的征兵办公室。
荔浦市征兵办公室:军事科李海君科长:6989385
东昌镇征兵办公室:蒋建付部长:15807835090
新坪镇征兵办公室:张杰部长:13877388136
杜莫镇征兵办公室:吴运甫部长:18775066225
荔城镇征兵办公室:钟明部长:18777343580
青山镇征兵办公室:龙运清部长:18777339750
龙怀乡征兵办公室:孙永生部长:13737719957
修仁镇征兵办公室:周坚部长:15978013286
茶城乡征兵办公室:潘大武部长:13367534449
蒲芦乡征兵办公室:李仕煌部长:18078400788
大塘镇征兵办公室:廖祖存部长:17777392865
花箦镇征兵办公室:罗林俊部长:13597310732
双江镇征兵办公室:曾远荔部长:18978647290
马岭镇征兵办公室:古荔生部长:18077358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