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月24日24时,桂林市无新增确诊病例,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2例
重型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7例
现有3例疑似病例住院隔离治疗,正在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53人。
累计确诊病例中,象山区7例,秀峰区2例,叠彩区4例,七星区2例,雁山区1例,临桂区2例,阳朔县3例,全州县3例,兴安县1例,永福县3例,平乐县2例,恭城县2例。
2月24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例(河池市1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新增治愈出院病例22例(南宁市5例、桂林市6例、北海市7例、防城港市2例、贵港市1例、河池市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目前全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52例,累计出院病例129例,累计死亡病例2例(河池市1例、北海市1例),现有确诊病例121例,均在院治疗,其中重症病例6例(桂林市1例、防城港市2例、河池市3例),危重病例5例(南宁市1例、北海市1例、防城港市2例、河池市1例);现有疑似病例21例。
累计确诊病例中,南宁市55例、柳州市24例、桂林市32例、梧州市5例、北海市44例、防城港市19例、钦州市8例、贵港市8例、玉林市11例、百色市3例、贺州市4例、河池市28例、来宾市11例。
本日追踪到密切接触者40人,现有1037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
2月21日
宫某,男,56岁,常住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2月11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医学观察。2月12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送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入院后曾多次病毒核酸检查阴性,2月21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患者目前病情稳定。
2月11日
贾某,女,51岁,家住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2月6日出现咳嗽、咽干、发热等症状,当日前往医院就诊,予以相应治疗,无明显效果。2月10日收入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住院治疗。2月11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11日下午,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组视频会议
要对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取消原有居家隔离方式,并在联防联控组成立工作专班,对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实行“五查”,即查病毒来源、查活动轨迹、查接触范围、查隔离情况、查检验结果,坚决阻断传播链,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要立即对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暗访检查。自治区将成立14个综合查访组,以暗访形式,重点对各市县(区)城乡社区防控、农贸商超监管、交通管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医疗物资保障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并每天以视频形式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推动疫情防控工作落细落实。
要立即加强流行病学调查,组织相关专家严谨细致、高质高效推进,各级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要立即加强对“四类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强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落实好集中救治措施,同时高度重视医疗机构达标和一线医护人员防护工作,最大限度提高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死率。
要立即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相关知识,认真学习国家卫健委最新推出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及时熟悉掌握,为科学防控打牢基础。要立即加强疫情信息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缓报、误报、漏报,更不允许瞒报、谎报,务必确保报送的疫情信息、数据及时、准确、真实。
2月9日
梁某,女,40岁,恭城县人,在武汉市工作,1月23日一家三口自驾车从武汉市返回恭城县。在武汉时曾出现发热、畏寒等症状,服药后症状缓解。2月7日作为密切接触者排查,肺部CT提示两肺炎症,收入恭城县人民医院治疗。2月9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7日
蒋某,男,56岁,桂林市七星区人,1月23日至28日一家三口随旅行团赴泰国旅游。2月5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当日下午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2月6日转至市第三人民医院,2月6日晚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7日,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加强餐饮服务业疫情防控的通告》。
从8日起,桂林市所有餐饮服务业(含米粉店、快餐店等小餐饮单位)都要严格执行5项工作,严把“ 入口关”,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
8日起餐饮服务业的所有餐具食物必须实行高温消杀。餐具必须高温消毒。用于泡烫米粉的水温必须达到沸点,所有佐料(如葱花、蒜米、酸菜等),必须入后厨统一管理操作,不得敞开自行随取。
从业者须全程严格穿戴防护口罩手套,每日晨检合格方可上岗。不佩戴口罩者,各餐饮服务主体可禁止其入内取餐。同时,餐饮服务企业要为消费者洗手处、洗手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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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便带打包分散就餐制。餐饮业主要使用一次性消毒合格餐具进行打包外带,就餐人员不得在餐厅用餐;有条件的餐饮单位采取线上销售,取消线下销售。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一律禁止提供现场就餐。
餐饮企业服务人员要规范引导消费者购(取)餐消费。对排队购(取)餐的顾客,按互相间隔1米以上顺序引导,主动分流取餐人员。取餐位置与操作台间保持安全有效距离。
禁止经营野生动物。禁止在经营场所饲养活禽。严禁加工经营病死或来历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
疫情当前,对于违法违规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予以坚决取缔;对达不到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服务主体,将责令其关停;对违法违规经营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2月6日
阳某,男,59岁,桂林市叠彩区人,系2月2日确诊病人王某的密切接触者,2月2日被送至定点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2月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2月6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5日
丁某,女,37岁,重庆市长寿区人,长期在湖北省十堰市务工。1月21日经武汉转动车前往桂林市兴安县探亲。2月1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2月2日到兴安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5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4日
韦某,女,24岁,桂林市叠彩区人,系2月1日确诊病人沈某的妻子。1月27日与沈某一起自驾车途经武汉返回桂林。25日出现发热、咳痰等症状。2月1日收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周某,男,52岁,桂林市秀峰区人。1月21日至22日在武汉市停留,22日乘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桂林,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8日收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3日
王某,女,51岁,桂林市叠彩区人,与丈夫在北海经营米粉店。1月18日开始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23日乘动车从北海返回桂林,25日到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治疗,2月1日转入市第三人民医院,2月2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2月1日
患者毛某,男,54岁,桂林雁山区人。1月20日至23日在武汉出差,23日坐动车返回桂林。1月25日被雁山区纳入重点监测管理对象进行居家隔离管控,1月28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雁山区卫健局安排其到南溪山医院住院。2月1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已追踪密切接触者3人。
患者沈某,男,24岁,江苏徐州人,常住桂林市叠彩区。1月19日至20日自驾前往江苏徐州,途经武汉高速路长岭港服务区休息,1月25日出现发热、咳痰等症状,1月27日返回桂林。1月31日,到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就诊收入院隔离观察治疗。2月1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1月31日
患者郑某,女,58岁,桂林平乐人,是确诊病人刘某的母亲。1月29日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30日转送平乐县人民医院住院。31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刘某,男,37岁,桂林市象山区人,长期在武汉工作。1月23日坐动车返回桂林,27日出现咳痰等症状。29日到南溪山医院住院,31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已追踪其密切接触者4人。
患者唐某,男,40岁,桂林市七星区人。1月13日到云南旅游,19日返回桂林。25日出现发热、咳痰等症状,29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31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已追踪密切接触者7人。
1月29日
患者莫某,男,42岁,桂林永福县人,长期在武汉务工,与26日确诊病例李某,1月21日一同乘火车到永福,作为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1月27日开始出现发烧、咳痰等症状,29日经桂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刘某,男,30岁,桂林平乐县人,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0日由武汉乘动车到恭城站,然后坐私家车到平乐,1月27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即到平乐县人民医院就诊。29日经桂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1月28日
患者刘某,女,72岁,湖北武汉人,1月22日自驾车到桂林阳朔县。1月26日出现发烧即到阳朔县人民医院就诊。28日经桂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1月27日
患者何某,女,49岁,桂林阳朔县人,11月23日由桂林去武汉做销售,1月23日乘坐高铁返回桂林,1月25日开始出现发烧、咳痰等症状,入住阳朔县人民医院。27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1月26日
患者廖某,男,43岁,桂林荔浦人。1月11日自驾车到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等地办事,直至1月21日返回桂林。1月19日开始出现发烧、咳嗽等症状,1月25日收入市第三人民医院。26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朱某,男,70岁,武汉市人,1月22日与我市第二例确诊病例李某同时、同交通工具(动车)到达桂林,1月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并收入到市第三人民医院,26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李某,女,33岁,桂林永福县人,在武汉市务工。1月20日开始出现发热、咳嗽,1月21日乘火车到永福,1月25日到永福县人民医院住院。26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1月25日
患者余某,女,67岁,武汉市人,1月22日到达桂林,1月23日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月2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并收入到南溪山医院,25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李某,女,12岁,武汉市人,1月22日到达桂林,1月2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并收入到南溪山医院,25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朱某,女,41岁,武汉市人,1月22日到达桂林,1月2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并收入到南溪山医院,25日经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周某(为1月24日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女,31岁,全州县人,常住南宁,1月20日曾与确诊患者共同进餐。1月24日出现发热等症状,收入全州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5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患者胡某,女,47岁,武汉市人,1月23日自驾到达我市阳朔县,1月25日收入阳朔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5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目前病情稳定。
1月24日
患者卢某,女,71岁,武汉市民,19日到达桂林市,21日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22日到924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刘某,女,51岁,恭城县人,在武汉市务工,1月17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22日到达恭城县,23日到恭城县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冷某,女,34岁,武汉市人,1月18日到全州,1月19日出现发热症状,23日收入全州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患者董某(冷某女儿),女,10岁,武汉市人,1月18日到全州,1月23日出现发热症状并收入全州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24日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1月23日
患者李某,男,41岁,武汉市人(常住武汉);1月20日,开始发热,1月22日从武汉自驾到桂林旅游,1月23日上午到南溪山医院就诊收住院,胸部X线片显示:肺炎。当日中午,急采病人标本送桂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同步,桂林市专家组专家予以会诊诊断;经检测,实验室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
患者李某,男,34岁,永福县人,在武汉市务工;1月19日,开始发热、咳嗽;1月22日返回永福,当晚到永福县人民医院就诊收住院,胸部X线片显示:双肺肺炎。当晚,急采病人标本送桂林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同步,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治专家组3名专家急赴永福会诊诊断。经检测,实验室结果为:新型冠状病毒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