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点击可以查看完整政策)
部分内容如下:
1. 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各级单位组织开展至少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加强自我防护。医院、宾馆、餐厅、客运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要利用电子显示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滚动播放“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不握手、用公筷”等内容。各单位要对工作人员省外出行严格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向单位报告并经同意,落实应检尽检人员出行前7天进行核酸检测要求。要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引导群众尽量省内就地过节。尽可能减少不必要聚集性活动,举办50人以上会议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
2. 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院感防控,发热患者及时通过120转运至发热门诊就医。
3. 养老机构原则上实行封闭管理。确需进出的,要严格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核验,并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 客运场站做好快速测温和客流引导,所有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
5. 农贸市场完善公厕和垃圾收集、洗手等卫生设施,每周开展从业人员、环境样本采样检测。
6. 旅游景区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全面推行网上预约,接纳游客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7. 文化娱乐及公共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剧院等演出场所、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浴室、澡堂等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50%。
8. 餐饮单位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
9. 学校寒假期间不安排返校活动。师生员工一旦有发热、干咳、腹泻等异常情况,立即就医报告。返校师生员工在开学前14天做好每天的体温检测和记录,并在返校时提交。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返校师生员工还需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证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暂不返校。培训机构要落实人员管控、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 (点击可以查看完整政策)
部分内容如下:
1. 所有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要如实向所在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并严格执行“14+14”集中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3.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须立即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所有零售药店须严格做好退热、止咳等相关药品购买的实名登记。
4.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等卫生习惯,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在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密闭场所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5. 进入火车站、汽车站、宾馆、餐厅、饭店、浴室、商场、超市、影剧院、展览馆、网吧、歌舞厅、培训机构等室内场所和旅游景区,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
6. 在餐厅、饭店就餐时要保持距离,非就餐时应佩戴口罩。使用公勺公筷,就餐时间宜不超过2小时。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7. 尽量省内就地过节,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省的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状况,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的设区市,不赴境外(不含澳门地区)旅游、探亲。
8. 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不串门拜年;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设区市来苏人员聚会聚餐,有流感、发热、咳嗽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家庭聚会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
9. 在超市和农贸市场挑选冷链食品和其他商品时应佩戴手套。不购买来源不明进口冷冻食品;不从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在家清洗冷链食品、接收快递包裹,做好个人防护和包装消毒。
10.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严重影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