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落实城区全员核酸检测“应采尽采”要求的通告(第102号)
核酸检测是精准防控的有效手段,也是广大市民自我保护的重要防线。3月30日,我市出现外市关联疫情以来,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按要求主动接受核酸检测,为我市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但经过结果研究,发现仍有少数市民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为实现“应采尽采、不漏一人”的检测目标,尽快恢复城市正常运转,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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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下发未按规定完成核酸检测的人员名单,各地要及时核查人员名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补做核酸检测(采样时,须使用东软或灵锡系统)。
二、下列人员须立即接受核酸检测:
1、3月30日以来,城区范围内未接受过核酸检测的人员;2、3月30日以来,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范围内,未全部参加前三轮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3、3月30日以来,市外来锡返锡人员入锡后未接受过核酸检测的人员。
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于4月8日起对仍未补做核酸检测的上述人员,通过门铃码作红色警示提醒,严格限制其进入市内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并视具体情况,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要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地要严格履行属地责任,加强督促管理,尽快核查见底;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行业监督检查;全市各类市场主体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查验进入人员门铃码。凡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的,将严肃追责。
五、主动配合核酸检测是每位公民的法定义务,对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员,有抗拒、逃避、拒绝参加核酸检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无锡市疫情防控第101号通告》要求,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请广大市民全力支持配合核酸检测工作,人人响应、人人参与、人人自律,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主动落实个人防控责任,积极发动亲属及身边其他人员支持配合。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市民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严的行为投诉、举报,携手筑牢全市疫情防控防线。
无锡市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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