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锡城区首个共享头盔借用站点设立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即将实行,无锡交警也将从7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届时,对于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一律拦车检查。但很多市民也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赶着出门忘记戴头盔了,或者因为一些原因还未购买头盔,怎么办呢?
梁溪区东河花园社区就设立了一个共享头盔借用站点,帮助市民解决忘戴头盔的问题。
6月30日上午,“幸‘盔'有你,‘带’来安全”暨共享头盔站点成立仪式主题活动在东河花园社区举行。一个便利的共享头盔借用站点在东河花园小区门口全新亮相。这也是无锡城区首个共享头盔借用站点。
二、首批借用的头盔一共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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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借用的头盔一共12个,整整齐齐地摆放在站点的柜子里,每个头盔上都贴着“共享头盔”四个字,非常醒目。附近的居民若有需要,只要在一旁的借用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就可免费借用头盔。这一举措为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居民提供了便利。
在疫情防控期间,社区还在借用点配备了消毒水、酒精湿巾等物品,保障卫生安全,让附近居民能够更放心地借用头盔,同时还放置了宣传册向市民宣传佩戴头盔安全骑行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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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无锡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要罚款吗?
目前无锡的具体相关政策还未公布,具体江苏省出台的政策如下: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对骑电动车戴头盔规定如下:
《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具体实施的时间和区域,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同时,5月20日公安部明确,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