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康码升级方案(颜色+判定标准)
一、关于“锡康码”的完善升级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3月21日)起,升级版的“锡康码”采用红、黄、绿三色分类 ,即在原有红码和绿码的基础上,增加黄码类别,并实施分级管控、动态调整 。
(一)判定标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红码”人员:
(1)正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正在实施隔离医学观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3)14天内来自境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有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来锡中外人员;
(4)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列为“红码”的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黄码”人员:
(1)14天内来自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
(2)14天内来自境外非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且无境外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旅居史的来锡中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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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未满14天的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4)有发热、干咳、气促、乏力、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5)其他有必要列为“黄码”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绿码”人员:
(1)本地居民,未被判定为高风险、中风险的人员;
(2)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且未被判定为高风险、中风险的人员;
(3)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
4. 疫情防控重点国家和地区以及疫情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具体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二)处置方式
1. 持“红码”人员应当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每日主动填报健康状况,不得擅自离开治疗、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 持“黄码”人员应当按规定在家或居住场所隔离医学观察14天或进行核酸检测, 每日主动填报健康状况,不得擅自离开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期间一旦出现发热或咳嗽等症状,须佩戴口罩,由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3. 持“绿码”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社区(村)、机场车站、人员密集场所、公共交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进行严格管控。发现持“红码”和“黄码”人员,禁止其进入并及时通报属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规定流程处置;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报告,要求其佩戴好口罩并通知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就诊。
5.审核员根据本通告明确的红码、黄码、绿码判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负责审核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