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焦点关注

肺炎疫情期间江阴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行预约诊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9-16 02:22:38
The Beginning

  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

  目前,我市医疗服务和医疗秩序正在逐步恢复,为加强医院感染控制,缩短患者在医院等待时间,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切断疫情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全面实行预约诊疗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诊疗服务。

  1.全面落实预约诊疗服务。全市自2020年3月12日开始,除急诊、发热门诊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所有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全面实行预约诊疗、分时段就诊,取消现场挂号。对预约挂号确有困难的患者,要提供必要的帮助,协助其进行正常诊疗。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2.严格落实门诊安全管理。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锡康码”做好患者安全信息核查,实施分类管理。严格做到“一人一诊一室”,在候诊、结算、检查、取药等环节保持患者之间距离不少于1米。要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做好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患者的排查,对于可疑病例,及时分流到发热门诊就诊。

  3.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外公布预约方式及预约流程。进一步推进“银医通”签约工作,充分运用“健康江阴”微信公众号预约诊疗,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告知。加强预约诊疗、分时段就医、实名制就医等政策的宣传,引导公众预约挂号、分时段取号、按时就诊,减少等候时间。促进患者树立科学就医、有序就医理念。

  4.推进基层首诊制。积极引导慢性病患者和老年人首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如病情复杂,通过医联体预约转诊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基层医疗机构要依托家庭医生团队,联合医联体上级医院专家提供医疗上门及家庭病床服务,切实解决行动不便等困难群体的就医困难。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要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将实行预约诊疗宣教和协助群众转诊预约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一次履约服务做实做好。

  5.全面落实实名就诊制度。各医疗机构要全面推行实名就诊制度,通过人脸比对、身份信息验证等手段,保证患者就诊信息的真实、完整、连贯,为追踪新冠肺炎感染者密接人群,及时采取防控措施提供依据。对于因行动困难不能来院就诊而委托他人取药的,要求提供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1日

  相关阅读:

  

THE END

TAG:患者  肺炎  疫情  医疗机构  门诊  

猜你喜欢

相关文章